花蓮縣豐裡國民小學校園數位學習載具借用機制與管理辦法
110.6 校務會議通過
第一條 為有效使用及管理數位學習載具,特訂定「花蓮縣豐裡國民小學校園數位學習載具借用機制與管理辦法」(以下簡稱本辦法)。
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數位學習載具係指用於教師教學及學生學習,具有資料運算存取、文件編輯、連結網路並裝有學校指定載具管理系統之可攜式行動載具,泛指手機、可攜式電腦、平板電腦、穿戴式裝置等具無線通訊功能之終端裝置。
第三條 本校數位學習載具管理人員(教導處資訊教師),其職責如下所列:一、關於數位學習載具管理事項。
二、關於數位學習載具維修維護事項。
三、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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